佛山高明一个体酒店已注销多年,被追缴27年前税款近93万
文章来源:微信公众号 广东财税集团 2
大家都知道,税务局经常会翻旧账,那一般企业的税务风险要过多久,税务局才不会被查呢?今天分享的身边一个税务稽查案例,佛山高明一个体户已注销,却依然被税务局追缴27年前税款近93万。
01
佛山高明某酒店27年前
税款被税务局追缴
4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发布税务事项通知书,高明市新世界酒店1997年-1999年应缴税款近93万元,被税务局追缴税款及滞纳金。
高明市新世界酒店:(纳税人识别号:440684193877764)事由:责令限期缴纳税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主席令(2001)第49号)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条第一款、第六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2)第362号)第七十三条
通知内容:你单位1997年1月1日至1999年6月30日的应缴纳税费款(大写)玖拾贰万玖仟陆佰玖拾陆元叁角(¥¥:929696.3)元,限你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
02
税务机关追缴的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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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优势:准、狠、快
当前,税务机关追缴税款,有三大优势:准、狠、快
准—税务机关掌控着更为具体的财产线索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欠税公告办法(试行)》2005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根据第八条之规定,公告机关在欠税公告前,会深入细致地对纳税人欠税情况进行确认。重点会对欠税统计清单数据与纳税人分户台账记载数据、账簿记载书面数据与信息系统记录电子数据逐一进行核对,确保公告数据的真实、准确。
狠—税务机关不用过多担忧保全费用,有多种追责方式追缴欠税
一方面,税务机关可以援引相应的《条例》或《办法》解决其经费问题;另一方面,税务机关或将追究企业、股东的行政和刑事责任。
快—税务机关提起民事诉讼前协同人民法院进行诉前保全股东财产的耗时更短、效率更高
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税务机关可以采取税收保全措施:
(一)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二)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因此,税务部门启动了追缴程序后,在法院判决执行时,企业剩余资产分配的时候,追缴税款的优先度会很高。
03
财税合规,才是企业
稳健、长远发展的保障
从这个案例也可以知道,企业税务违法风险有多大——不是个人想象的那么简单。看这家已注销多年的个体酒店,也被追查补缴25年前的税款(约92.9万元)。
各位企业主,在负担清缴欠税时可以主动采取纳税担保等相应救济措施,关键还是,在公司启动和运营过程中,要依法依规,做好税务申报缴纳各项工作。
2024年,企业财税监管稽查力度更加严峻,2月底,国家推出八部门再次联合出击,严打涉税违法行为。之后多省市相继发布了《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公示》,明确了重点行业、重点涉税企业的抽查方向和力度。另外,金税四期系统的更进一步完善和稳稳健推行,全电发票的全面开展,互联网大数据的全面治税,让税务稽查方式更加容易,而对于企业来说,面临的税务被稽查风险进一步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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