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温凤鸣等 | “区块链+短视频”内容产业创新与优化路径

Connor 数字货币合约 2022-06-30 201 0

原创作者:温凤鸣 同济大学

责任编辑:胡逸飞 同济大学

本号编辑:朱斯斯 华东政法大学

公益平台:文化上市公司

文公使命:让文化为资本领航

摘 要

区块链是一种全新的分布式数据库和数字技术,能够为产业价值重构带来新的可能,成为推动数字经济增长和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驱动力,已在数字文化产业领域被广泛应用。本文以国内外区块链赋能下的短视频平台为例,在梳理现有应用基础上结合区块链技术特点,探讨了区块链赋能下的短视频在内容生产、内容审核、版权保护和内容分发四大维度的创新应用前景,并基于现实应用遭遇的瓶颈从平台技术研发、运营管理机制、差异化生产定位和产业监管体系四个维度提出了区块链赋能短视频内容产业的优化路径。

一、区块链在短视频内容产业中的应用探索:内容生产与商业模式新尝试

区块链技术为短视频平台提供了一个去中心化的分布式账本,使得内容生产者可脱离中心化平台独立上传内容并自主完成内容推广、分发与内容变现,用户与内容生产者可以点对点交易实现付费观看。当前国内外区块链赋能下的短视频应用还处于初步探索与试验阶段,从平台数量上看,上线的平台逐年增多。例如美国的区块链流媒体视频平台Streamspace和Flixxo,英国的区块链影视娱乐平台SingularDTV,国内的今日必看、火晶星球、Socialchain(搜秀链)等。区块链赋能下的短视频平台和抖音、快手等传统社交短视频平台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平台机制上,即前者利用区块链P2P、分布式数据库、Token通证、智能合约等技术初步建立了新型内容变现机制、社区共识机制和信用机制。

(一)新型内容变现机制下的去中心化短视频内容生产

区块链本质上是一种数据记录技术,区块链“去中心化”指的是其数据记录并不依赖其他载体,而是存储在区块链自身的链式节点上,每个节点上的数据居于同等地位。区块链去中心化的特点使短视频内容彻底脱离传统社交短视频那样的中心化平台,通过分布式数据库可将所有用户上传的短视频都加密上链。区块链P2P通信技术使短视频在原创作者与用户之间可以点对点传播,无需经过平台方的推荐,为源头生产者提供了一个公平分享内容价值的平台[1],真正实现去中心化的短视频内容生产。在传统短视频平台中只有头部用户可以通过平台补贴和、广告和电商转化实现短视频内容变现,腰部和尾部用户要实现内容变现则比较困难。而区块链赋能下的短视频平台通过引入Token代币机制,使视频内容或视频广告在用户间流转,通过Token实现价值传递。内容生产者上传的短视频内容既可通过用户打赏、订阅、点赞、评论、转发而获取平台的流量分成,原创优质内容还可直接出售给用户,所有分成和收入都可在区块链智能合约技术保障下实时到账,与传统短视频平台的变现机制相比,区块链赋能下的短视频平台的变现机制更加直接,为头部、腰部和尾部生产者提供了均等的内容变现机会。当前大部分区块链赋能下的短视频平台引入了Token代币激励机制,一方面方便原创者实现优质内容变现,另一方面用户在Token代币机制下,通过观看、分享、打赏短视频,参与阅读小说、玩游戏、“挖矿”等社区活动也可以获取代币收入。代币激励机制不仅激发了原创作者的创作热情,使其能够为平台提供源源不断的优质内容,同时也激发了用户参与社区行为的积极性,既让原创者的优质内容实现价值变现,也让用户观看短视频的注意力变得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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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社区共识机制下的短视频内容规范

社区共识机制是参与平台的各方就内容或交易达成的一致共识,用于规范平台参与者的行为。通过前述部分可知,内容生产者脱离中心化平台一方面带来原创内容变现的自由和便利,但另一方面也给低俗、虚假、侵权等不良内容进入平台提供了可乘之机,为此平台方可通过区块链智能合约技术制定社区共识机制,以约束生产者的内容生产行为。目前已有部分区块链赋能下的短视频平台体现出了内容规范方面的应用,如国内区块链赋能的短视频平台“火晶星球”制定了平台惩罚机制对直播内容进行限定,对意识形态、黄赌毒、暴力、破坏平台秩序、盗版、侵犯隐私权或人身权等给社会带来不良影响的内容进行了详细规范,分为A类(严重违规)、B类(一般违规)和C类(轻微违规)三种类型,用户一旦违规则自动启动智能合约中的惩罚机制,分别给予永久封号、封禁24小时或停止当前直播的处罚,等于给进入平台的内容生产者划定了一条不可触碰的内容红线,也相当于给平台提供了一种智能化的内容审核机制。与短视频平台人工审核方式相比较,基于社区共识机制的智能化内容审核方式更加便捷与高效,能够较好地约束用户的内容生产行为,平台的视频内容质量可以得到更大程度的保障。

(三)信用机制下短视频多元商业模式探索

信用机制是短视频参与平台的各方进行各项交易的前提,区块链可追溯的特点能够保障平台交易的安全性和可信性,而智能合约则能够为交易及利益分配制定规则,为区块链赋能下的短视频平台实现多元商业模式提供技术保障。区块链作为可信任的机器,通过加密算法和智能合约技术可建立信用机制和共识机制,二者共同作用之下可以重塑短视频平台与用户、平台与广告主、用户与用户之间的社会关系,从而为短视频平台实现更为多元的商业模式开启想象空间。通过区块链基础层技术——分布式加密数据存储技术,存储平台用户、广告供应方、电商等的行为与诚信记录、平台内容等,为短视频平台的各方提供一个可信任的环境,从而构建一个可供交易的信用机制。区块链赋能下的短视频平台可通过实名认证功能,使内容生产者入驻平台后的所有行为及生产的所有内容上链被永久记录,使用户端的所有数据可追溯,为后续交易营造真实可信的环境。而智能合约技术可为平台、用户和广告主之间的利益分配进行智能约定,在安全、可信、智能利益分配的技术环境中,广告、电商、游戏等商家均可入驻平台,从而实现平台商业模式多元化。例如国内最早融合区块链技术的短视频平台“今日必看”,主打“短视频+资讯”业务模式,主要通过首页广告、游戏与电商导流盈利;另一些平台则以短视频、直播、社交、MCN、文娱和社区活动为主要业务,盈利则依靠广告、游戏导流、自营电商或新实体。因此,区块链赋能下的短视频已不仅仅是一个承载视频内容的网络媒介,而是变成了集网络传播、社会交往、电子商务、文化娱乐为一体的超媒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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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智能合约

二、区块链赋能短视频内容产业:四大维度创新

在现有应用实践基础之上,区块链技术赋能短视频内容产业主要聚焦在内容生产、内容治理、版权保护、内容分发四个维度。区块链技术给短视频内容产业带来的内容生产模式变革、内容审核方式革新、版权保护路径创新和内容分发服务创新,均是为了实现区块链赋能短视频产业的终极价值——内容为王[2]。

(一)短视频内容生产定制:有效激励原创

在去中心化内容生产模式中,只有原创者能够真正实现“自组织”的内容生产和传播,与内容消费者进行点对点交易,最大程度减少中心平台对流量和收益的影响[3],实现原创内容价值最大化即定制化内容生产模式,才能真正有效激发原创者的创作积极性。然而当前部分区块链赋能下的短视频平台的激励机制并没有完全向原创者倾斜,原因是利益分配规则的制定权仍掌握在平台手上,原创者只能被动接受和遵守。因此,只有借助区块链P2P技术和token通证,使原创者自主或参与制定利益分配规则并脱离中心化平台实现点对点交易,保障内容价值最大化才能有效激励原创内容生产。区块链音频平台的众筹生产模式可为此提供思路借鉴。在区块链数字音乐平台Soundeon中,音乐艺术家可通过发起众筹生产(crowdproduce)的方式邀请粉丝参与新专辑或MTV的拍摄制作,粉丝则通过提供赞助的方式帮助音乐艺术家实现内容创作,同时提供赞助的粉丝可参与该音乐专辑总收入(包括版税、订阅等)的分红回馈。原创作品的绝大部分收入归原创作者所有,发起众筹的音乐艺术家可以自己制定与粉丝、其他合作者之间的利益分配规则与合作规则,平台会据此生成智能合约,每当用户为作品付费,智能合约会自动开启并将收入实时分配至利益所有者的个人账户。

与区块链数字音乐平台一样,利用区块链的数据层、网络层、共识层与合约层,区块链赋能下的短视频平台可构建内容定制系统[4],使原创作者可自行发布内容创作计划并发起众筹,用户提供赞助方式助力原创者创作出用户感兴趣的内容。因此众筹模式是一种私人定制式的内容生产模式,能够使作品创作一开始就为粉丝喜爱和关注,作品创作完成后粉丝也会参与作品分享与传播,在原创作者与粉丝之间构建了利益共同体,可促进原创作品实现内容价值最大化。这一定制化、众筹式内容生产模式对生产成本较高的新闻专题片、影视剧、纪录片体裁的视频内容尤为合适。除了众筹模式,也有学者提出了粉丝、平台、原创者、赞助商等多方共同赞助、共同参与原创内容创作的“共筹”、“共创”模式[5],与现有的仅依靠平台分成激励机制下的内容生产模式相比较,这些定制化的内容生产模式能更有效调动原创作者的创作积极性,激励原创内容生产。

(二)短视频内容审核:人工智能与用户审核有机结合

共识机制和智能合约技术的协同构建起短视频内容的智能化审核机制。伴随用户规模与内容生产规模的不断攀升,短视频内容审核负担愈加繁重,加快利用新技术提升内容审核效率成为内生诉求。区块链技术可发挥其独特优势,通过构建智能审核与人工(用户)审核相结合的内容审核机制,最大程度减少低俗、低劣、虚假等内容生产,保障短视频内容质量,实现对短视频内容审核效率和质量的双重兼顾。平台通过社区共识机制建立短视频内容规范协议及惩罚机制并在用户中形成一致共识,用户进入平台均要遵守这一规则秩序[6],一旦违反规则,智能合约约定的惩罚机制就会自动开启,执行禁言、封号等惩罚措施。例如区块链社交媒体平台Steemit通过引入信誉机制作为合约内容,一旦发现用户在该平台散播谣言则会自动开启智能合约,立刻对用户采取禁言并贬值其代币[7]。可见,区块链赋能下的短视频平台利用智能合约技术建立的信誉机制和惩罚机制,从源头上有助于杜绝或减少低俗、劣质短视频内容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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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区块链社交媒体平台Steemit

基于区块链多节点特征构建的用户参与短视频内容审核机制,让广大用户成为短视频内容质量审核的重要主体。国家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颁布了《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提出要对用户生产的内容质量进行规范和约束。鉴于此,可以基于区块链技术对新闻短视频内容里的基本事实、数据等进行真伪核实,一旦发现不符合事实或虚假的内容,则可通过平台内部的信誉机制如“倒赞”或“不喜欢”(dislike)功能进行反馈,平台再通过后台积累的核查数据如“倒赞”数量决定是否推送短视频、让短视频可见或不可见。与此同行,为了防止用户恶意点“倒赞”或“不喜欢”(dislike),平台可通过代币激励与惩罚机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防范,用户一旦出现恶意点“倒赞”行为,则将扣除巨额代币或者禁止发布内容作为惩罚。相反,如若帮助核查了虚假内容,则将获得一定数量的代币作为奖励。这一机制与传统短视频平台的“举报”功能相比较,更能调动用户参与的积极性,有助于实现“自组织”的短视频内容治理。

(三)短视频版权保护:版权登记、存证与确权全程保障

当前短视频内容产业侵权现象比较普遍,侵权行为主要表现为照搬或模仿原创视频中的创意、未经授权截取原创短视频片段或在短视频中随意使用未经授权的音乐、文字、图片并用于获取商业利益。区块链技术能够为原创短视频提供版权登记、存证和确权,为短视频提供从生产、传播到交易的全过程版权保护——区块链上的时间戳基于区块链平台的每一个版权从创设(登记)之日起,就对其版权权属、任何内容和形式的增减进行唯一性认定,即上链后的原创短视频可通过区块链中搭建的数据层和网络层进行登记和存证,证明原创短视频的存在性、真实性和唯一性[8]。原创短视频一旦存证,其后续的传播、浏览、分享、下载、交易均可被实时记录并永久存档,任何个人和机构无法对原创短视频内容进行修改,当原创短视频分发给链上的所有用户后相当于建立了一个分布式内容数据库,可据此对原创短视频进行全产业链的追溯追踪,一旦产生版权纠纷便可凭借区块链记录的追踪数据对作品进行确权。此外,针对照搬或模仿原创短视频创意、难以进行版权认定和确权的短视频内容,原创者还可利用智能合约与加密技术,将原创作品所有权的权限形式和范围写入区块链智能合约并进行多重签名加密,确保作品的著作权属清晰并进行自动确权。由此通过区块链版权登记、存证和确权不仅能给原创视频内容提供有力的版权保护,还可降低维权成本。

目前我国已有多家文化交易所及版权云、纸贵科技、小犀版权链等第三方机构提供视频版权登记和确权服务,只要用户以真实身份即可对原创视频进行存证和登记,随后生成作为原创视频电子身份证明的存证证书,可作为版权确权和维权的有力证据。不过对于短视频内容产业而言,要实现对巨量原创内容进行版权登记与存证,单靠第三方版权登记服务是不现实的,不仅会增加原创者的成本费用,还会增添版权登记确权的技术难度和转换成本。因此只有区块链技术直接融入短视频平台,赋予平台版权登记与存证功能,才能确保每一个上链的短视频都得到版权保护。百度智能云上线的“百度区块链平台”通过整合“区块链+多媒体DNA指纹”两大技术功能,对音视频、图片、文字数字内容进行全链路的版权保护,覆盖版权确权、交易和维护三大应用场景,助力原创视频内容版权保护。此外,今年开始流行起来的NFT技术将为短视频版权保护提供更加便利的实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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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 百度发布区块链操作系统

(四)短视频内容分发:智能化精准推送

区块链技术可助力大数据算法实现基于用户动态需求的短视频智能化精准推送,优化用户体验并提升广告营销效果——一方面给用户提供真正有价值且用户感兴趣的视频内容,另一方面也使广告主实现精准化营销。首先区块链可为大数据算法提供短视频用户的动态行为数据,推荐算法所需要的用户动态需求与偏好分析也可以在区块链上的用户各节点处进行,并实现用户动态行为数据的分布式存储,即可助力算法技术对短视频用户特征分析的去中心化计算,大大减少算法分析服务器端的压力。其次通过区块链智能合约技术可以使原创作者与用户、短视频平台方与广告主之间建立智能推送约定,只要达到合约条件,原创视频或视频广告则可自动被推荐给合约中约定的用户,例如原创者通过众筹或付费订阅的原创视频内容上链后只定向推送给参与众筹或已付费订阅的用户,视频广告只推送给符合广告主产品或商品定位的用户,实现视频内容或广告与用户的高度匹配。最后通过区块链P2P技术和大数据算法将视频内容、视频广告点对点推送给用户。智能化精准推送既让有价值的视频内容被发现,获得更多的推荐量,对于短视频平台也可以根据用户动态需求重新架构视频内容。这一推荐方式与传统短视频平台以用户身份标签、同城推送或基于关注与被关注的静态推送方式相比较,“内容-用户”的匹配度更高,用户触达更为精准,有利于优化用户体验,提升平台用户粘性。

三、区块链赋能短视频平台:挑战与瓶颈

在区块链赋能下催生了短视频产业新的发展空间。区块链技术与短视频媒介的融合,真正实现了关系重塑、服务创新和产业重构。但也应该看到,区块链作为一种新型的数字技术仍处于研发与建设阶段,其与短视频产业的融合还存在以下问题。

首先,区块链赋能下的短视频平台用户定位比较模糊。区块链赋能下的短视频作为一种超媒体平台,当前用户定位还不清晰,例如“今日必看”的用户定位非常宽泛,其视频栏目和资讯内容均未体现清晰的用户定位。而用户定位直接影响短视频平台的业务模式和盈利模式,只有清晰的用户定位才能引导内容生产者生产相应调性和风格的内容;内容调性与风格又决定了短视频平台的盈利模式,因为平台引入的无论是广告内容还是其他社区活动均要与平台内容调性相匹配,否则很难真正激发用户行为,平台盈利也就无从谈起。目前国内短视频产业用户规模最大的抖音(日活用户6亿)用户定位比较清晰,以都市年轻人为目标用户群,主打音乐短视频内容,迎合都市年轻人追求个性、潮流、有趣的生活态度,内容风格与用户特征相匹配,可为区块链赋能下的短视频平台提供有益借鉴。

其次,区块链赋能下的短视频平台运作机制还不健全。一是经济激励机制还不完善,既未能有效激励原创作者的创作热情,也易诱发“投机性”的内容生产。二是惩罚机制与信誉机制也无法完全约束短视频生产中的内容真伪,还需借助人工智能技术的综合运用,实现更智能、更高效的视频内容审核。三是共识机制中还未能真正让原创作者成为规则的制定者,原创者很难实现自组织的内容生产与运营。四是信用机制下的多元商业模式与用户体验之间的矛盾突出,“广告中插播视频”的观看体验难以保持用户粘性。

最后,区块链技术安全性和稳定性还不完善。一是区块链的运算能力不足、智能合约层代码漏洞、“审核”技术不完善都将给短视频平台的各项交易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除此之外,当链上交易“审核”技术不完善时,也给不法分子赌博诈骗、非法交易提供了可乘之机,例如以“挖矿”及其他社区活动名义引诱用户投资,而“审核”技术又难以识别这些交易活动时,则易变成公开的非法集资或变相的传销,因而对区块链安全漏洞的防范极为重要[9]。二是视频内容相较其他文本形式对运算速度和存储容量的要求更高,当区块链的计算速度和存储容量不够时,很难保障用户视频内容的顺利上传,也难以保障短视频平台多个项目之间的跨链交易。三是区块链加密算法存在漏洞将给短视频平台带来交易记录、用户身份信息等隐私泄露问题。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布的《区块链安全能力测评与分析报告(2021)》显示,百分之八十区块链项目未对用户个人隐私进行模糊化处理,密钥更新管理缺失极易带来用户隐私暴露,当前区块链赋能下的短视频平台也面临同样的问题。

四、区块链赋能短视频内容产业的优化路径

《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将区块链和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工业互联网、虚拟现实与增强现实技术一起,作为我国未来五年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七大重点产业。当前区块链技术已在数字音乐、影视娱乐等文化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无论从国家政策规划还是区块链的实际应用,均让我们看到了区块链技术在数字文化产业中的应用价值和广阔的应用前景。为此,针对区块链在短视频产业应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四个维度的优化建议。

首先,加大区块链赋能下的短视频平台关键技术研发。区块链+短视频内容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首先需要不断完善区块链技术本身,并建立社会公众对区块链的信任。区块链一直在争议中发展,当前人们对区块链技术还没有足够的信任,正因如此,目前仍有一些区块链文化娱乐平台并未引入Token代币机制,而是采用真实货币进行交易,如区块链数字音乐平台Soundeon采用欧元进行交易。因此,对于区块链赋能下的短视频平台,尤其要加大对区块链关键技术的研发,尽快解决区块链计算速度、存储容量、可扩展性、智能合约、加密算法等关键技术难题。其次,要增强区块链的计算速度和可扩展性,满足短视频平台所需要的巨大存储空间,使用户各节点视频内容能够顺畅上传到平台,保障去中心化的内容生产和跨链交易。再次,要完善智能合约和加密算法技术,使所有交易信息能够被追溯,既保证短视频平台的各项交易安全性,让用户真正实现点对点交易和定制化内容生产;又使短视频版权和用户身份、交易隐私信息得到保护。

其次,建立健全区块链赋能下的短视频平台的运营管理机制。区块链融入短视频的最大优势是其重新构建“内容为王”的短视频内容生态的能力,并通过内容生产者、用户、平台、广告主等的关系重塑,形成以短视频内容为核心的发展模式,从而实现平台参与者的共赢。因此,在区块链技术完善的基础上,平台机制是否健全显得尤为关键。一是完善短视频内容变现机制,使原创作者能够真正实现自组织的内容生产和运营,并能通过用户打赏、用户订阅、售卖版权实现内容直接变现。二是建立真正向短视频原创作者倾斜的经济激励机制,平台流量收入的绝大部分应该用来奖励原创作者,激励原创作者为平台提供源源不断的优质内容。三是建立短视频内容审核机制。通过引入惩罚机制和信誉机制,构建平台为主导、用户为主体的短视频内容审核制度,通过社区共识和用户参与,共同对进入平台的短视频内容进行质量审核,从而净化平台空间,实现平台内容治理。

再次,着力建构差异化短视频内容定位与专业化生产机制。根据腾讯企鹅智库发布的《2019-2020内容产业趋势报告》,短视频内容产业未来布局将重点面向四五线城市、县镇的低幼、白发等下沉用户市场。然而区块链在下沉用户中的认知度并不高,亟需以全新的发展模式在现有的短视频用户市场中找到自己的一席之地。具体而言,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区块链的集聚效应,通过提供便捷的内容变现机制和真正向原创用户倾斜的经济激励机制,吸引原创用户特别是传统短视频腰部和尾部用户加入区块链赋能下的短视频平台,使那些零散的、在传统短视频平台难以变现的优质内容在区块链赋能下的短视频平台汇聚并真正实现内容价值。另一方面进行分众化用户定位,提供差异化的内容类型。例如Streamspace专注于电影,SingularDTV专注于电影与网剧。国内区块链赋能下的短视频平台也可以借鉴这一业务模式,在垂直领域深耕视频内容,专注影视、综艺、纪录片、新知类、泛生活类内容等。随着5G时代来临,区块链赋能下的短视频平台可以发挥“长尾效应”,利用新技术创新短视频文本形态,进行差异化内容定位。

最后,构建与优化区块链赋能下的短视频产业监管体系。著名网络治理研究专家劳伦斯.莱斯格提出网络监管的机制架构[10]可为区块链赋能下的短视频平台监管提供有益启发。可从法律、政策、市场和社区四个层面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一是在法律层面规范平台不同主体的行为。在平台用户端建立可溯源机制,使用户生产的内容及其交易信息可以被追溯;传输层即平台方使用过滤软件或V芯片对非法信息进行过滤和拦截,阻止违禁内容传播,减少非法交易;信息中介机构如搜索引擎、社交网络禁止将非法区块链赋能下的短视频应用编入索引或分发链接,切断公众对非法区块链赋能下的短视频的接触渠道。二是在政府政策层面进行全链条监管,一方面对区块链赋能下的短视频应用的代码开发者采用许可型监管,对代码开发过程实施跟踪式监管,另一方面对平台中的智能合约进行规范和审查,预防非法交易或诈骗行为。三是在市场层面实施激励和惩罚机制,国家网信办可以根据区块链赋能下的短视频应用市场动态实施激励机制或惩罚机制,对遵守规定的平台给予一定的声誉激励,对违法违规平台则要加大惩处力度,建立强有力的引导约束机制。四是在社区规范层面建立区块链赋能下的短视频平台用户的自治机制,使平台内部运行形成良性循环。

文章来源:

温凤鸣,解学芳.基于区块链赋能的短视频内容产业创新与优化路径[J].中国编辑,2021(09):81-86.经作者授权转载,略有改动。

参考文献:

[1]解学芳.区块链与数字文化产业变革的内外部向度.人民论坛,2020(03):132-135.

[2]喻国明,方可人.区块链:为媒介融合中传统主流媒介赋能赋权.媒体融合新观察,2019(06):4-6.

[3]解学芳,温凤鸣.“智能+”时代区块链驱动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变革.学术论坛,2021,44(01):125-132.

[4]胡兵.媒体深度融合之路:区块视频链的建构与应用.当代传播,2020(04):88-91.

[5]张雷,向敏.新益求新:区块链技术在短视频内容产业的创新应用.电视研究,2020(02):16-19.

[6]李天予.区块链应用于移动短视频治理的路径与启示.科技传播,2020,12(07):9-11.

[7]方洁,蒋政旭.国际上区块链技术在媒体场景下的应用研究.新闻与写作,2020(01):21-26.

[8]Zeilinger M. Digital Art as ‘Monetised Graphics’: Enforcing Intellectual Property on the Blockchain.Philosophy & Technology, 2018(31):15–41.

[9]唐俊杰.区块链技术在出版产业的应用展望.中国编辑,2020(07):42-45.

[10]普里马韦拉.德.菲利,皮亚伦.赖特.监管区块链:代码之治.卫东亮,译,北京:中信出版社,2018: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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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涵艺 耿倪帅 张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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